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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1-2022年度采暖季用气、用电补助标准

    信息发布者:张舒君
    2022-05-03 14:08:29    来源:村委会   转载

       一、运行补贴清算依据。2021-2022年采暖季结束后,县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燃气企业和电网公司统计汇总“双代”用户用气(电)量,并报县级“双代”管理部门。县级“双代”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立即组织开展采暖季用气(电)量统计、公示、审核、审批等工作,于4月底前联合报市双代办、市财政局、市发改委。

            按照省补助政策,运行补助由5年调整为9年前3年按照取暖季用电、用气补助0.12元/千瓦时、0.8元/立方米标准执行,第4-6年退坡至50%第7-9年退坡至25%,每户最高补助电量10000千瓦时、气量1200立方米,每年取暖季结束后根据农户用量据实结算。按照省9年退坡政策,2017 年、2018年改造完成双代任务在2021-2022年度采暖季用气、用电补助标准退坡至50%。请根据省通知附件1要求,按照改造任务年度分别统计填写附表1-5。

            二、及时兑现运行补贴。各县(市、区)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农户运行补贴兑付工作,原则上在采暖季结束后3个月内将补贴发放到户。各县(市、区)双代办、财政局于6月25日前将农户运行补贴发放情况报市双代办、市财政局。

            三、其他事项。各县(市、区)双代办负责统计本地区2016-2021年“双代”改造后又拆迁、搬迁、上楼等户数,提供确户台账,分为电代煤、气代煤、其他方式、自行改造4张表(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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